星期六, 5月 14, 2011

想要愛一個人,你要多留意對方的優點;想要討厭一個人,你就要多想一想對方的缺點。

正因為如此,努力尋找討厭他的地方。雖然平常總會把這些怨言視為自己的責任,老是覺得自己對他的要求太多。但現在則變成順手拈來的道具,好讓自己擺脫對他的渴求。

討厭事件一:
討厭他沒有遵守承諾。說好把那兩組相片上載和寄給我,但一個星期過去了,仍然是一張相片也沒看到。那到底需要花多少時間呢?

討厭事件二:
那天跟他說起某篇網誌,他問我說「我有回覆過嗎?」,那時只顧回答他的提問,卻錯過了反問的機會。其實,他什麼時候曾經回覆過我的網誌呢?不要說在這裡差不多四十篇關於他的網誌,他一次也沒有回應過,我甚至相信他沒全部看過這些網誌。至少那些偷偷上載的,他應該又會以懶去尋找作藉口,所以沒有看過吧。

討厭事件三:
的確,他總是以懶作為藉口。但即使放在他的面前,也不見得他就會回應。新拍攝的那輯相片,在即日已經上載至相簿中。就是怕他沒發現,所以面書上發放了,連不常用的Flickr都上載了。不過,他還是隻字不提。忍不住開口問他意見,他竟問我說「你上載到什麼地方去了?」。雖然當時忍住氣,答他說三個相簿都有相片。但事後,還是沒得到任何回應。或者我拍得不夠好,但好歹也說一聲啊。只不過,當離線留言都已經開始懶得回覆的他,期望他會有所回應,已經變得是個奢望了吧。

想到這裡,不禁懷疑他從前會關注自己,其實是自己的一種錯覺。

討厭事件四、五、六……
雖然知道這一點不能怪他,但還是很討厭因為喜歡上他,從而引來無窮無盡的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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