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31, 2011

表白

的確是很喜歡,很喜歡你没錯,但還沒到説愛上的地步。所以,從來没咬你的衝動;每晚對話結束時,也不會以「sweet dream」作為道别的説話。

因為這麼喜歡你,所以即使沒愛上,但如果你要求的話,還是會嘗試跟你走下去。在這當中,還包含了自己的軟弱。因為不懂得拒絕,亦因為對自己的一個諾言--自決定離開他的那一天開始,就暗自決定不會再主動愛上任何一個人(總覺得是被咀咒了)。

對你的不捨,以及因你而感到的傷痛,並不是因為愛。只因為捨不得你帶來的愉悅,只因為不甘心淪為道具罷了。不管你說我們有多投契,若我的感受從未被考量過,那麼對於你而言,我跟死物又有何分别?

故此,我對你的期望只有一個,就是我們可以像從前一樣,我說話時,你會笑著回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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