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25, 2012

從隔離到白宮 黑人解放竟全功 (轉載)

【歐洲日報綜合報導】

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另譯「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是美國民權運動的一部分,最早可溯至非洲黑人當年被引進美國,在南方當農奴,獲林肯總統解放,卻無法獲得實質的平等權利開始,通常聚焦在1950年代興起,直至1970年代,以一連串非暴力抗議行動,爭取非裔美國人民權的群眾運動。

解放宣言後 地位仍低

理論上,林肯總統在1863年的解放宣言中,已經讓美國黑人獲得自由;但實際上,黑人因為窮困及教育程度較低,經濟上仍仰賴白人,地位仍與內戰前相去不遠。

189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普萊西訴弗格森案」判決,確立對黑人採行「隔離但平等」措施的合法性時,對南方黑人人權是一項嚴重的打擊,最高法院判決中有關「隔離」的部份被執行得十分徹底,但「平等」的部份則完全不然。

教育平權 平等第一聲

1954年5月17日,亦即聯邦最高法院做出公立學校種族隔離規定未提供黑人學生公平的教育違憲判決的58年後終於被推翻,而一連串的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也從此正式展開。全美有色人種促進會(NAACP)委任律師馬歇爾後來則成為聯邦最高法院首位黑人大法官。

全面罷乘 推倒「藩籬」

1955年12月1日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NAACP 成員帕克斯女士(Rosa Parks)不照規定坐在公車上有色人種區且拒絕離座因而被捕,黑人市民以全面罷乘來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帶頭者是後來成為黑人民權運動靈魂人物的金恩博士。經過一年長期抗爭,終於迫使蒙哥馬利市的巴士取消種族隔離措施。這次的罷乘公車運動雖然成效有限,未能達成全面性廢除種族隔離措施,但對全美各地的黑人卻起了鼓舞作用,並啟發他們的靈感,開始一波波爭取民權的運動。

金恩的夢 迫國會修法

1963年8月,金恩博士在華盛頓的林肯紀念堂前廣場發表他著名的演說《我有一個夢》,這次集會產生的輿論壓力,終於迫使國會在翌年通過民權法案,宣布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為非法,這是美國民權運動史的關鍵事件,也是民權運動的高峰,金恩博士也因此獲頒1964年諾貝爾和平獎,其他參與的著名人物還有麥爾坎•X等人,但他(編按:麥爾坎•X)隨即於1965年2月21日遭激進人士槍殺。

金恩之死 歧視漸消弭

1967年,金恩博士深刻體認到黑人在美國社會的飽受歧視,絕大部份是因為經濟不平等引起,經濟權才是實質、才是根本原因,公民權只是裝飾。

於是,他將公民權鬥爭轉為經濟權鬥爭,發起「窮人運動」(Poor People's Campaign)。

1968年4月4日,金恩博士在飯店陽台遭槍殺,時年僅39歲,1968年4月11日:詹森總統再簽署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8),禁止房屋的買賣租賃融資有任何歧視。之後黑人民權運動才漸漸的順遂。

1988年,眾院推翻雷根總統的否決,通過民權復原法(Civil Right Restoration Act),將禁止歧視的法令適用範圍擴及接受聯邦基金的私人機構。

民權法 實質保障權益

1991年11月22日,老布希總統改弦更張簽署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91),強化當時的民權法律保障,並讓遭到蓄意解雇者可請求償,黑人權益已經獲得實質保障。1992年4月29日:洛杉磯四名白人警察毆打黑人金恩被宣判無罪,洛城爆發數十年來首起種族暴動,直到5月4日才大致恢復平靜。

2005年6月21日:NAACP代表性人物帕克斯以92歲高齡過世。隔年1月30日,金恩博士遺孀柯瑞塔中風過世,享年78歲。她繼承丈夫遺志,推動民權運動,在美國也是深受尊敬的民權運動領袖。

如今代表非裔美人希望的歐巴馬在大選勝出,無疑顯示黑人民權運動至此已進入令人稱羨的境地。

【2008-11-08/歐洲日報】


後記:
最近中港兩地人士因為一宗地鐵事件,而令兩地人對罵升溫。見某位討厭的作家又一再歌頌外國的政治與歷史的時候,我想起了美國的黑人解放運動,亦想起澳洲的種族主義政策(不管是針對華人或原著土人的),還有二次大戰時候的種族清洗,當然少不了法國大革命。

在網上搜尋的時候,遇上了這篇文章。於是就轉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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