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15, 2011

《相思十誡》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衣帶漸寬,怨秋風悲畫扇。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相思枕畔,但憑見淚痕濕。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别是一般,剪不斷理還亂。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此情可待,記憶裡一個你。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重門深居,難獨上畫樓西。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再相會,豈知吾誰與歸。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負盡蒼生,負盡蓬山萬重。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續斷之間,聽一夜梧桐雨。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東勞西燕,天欲曉各自飛。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曲終人散,念去去傷別離。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見與不見,何須悲何須怨。
安得與君相決絕,免教生死作相思。相思無益,十誡說與君知。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