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月 09, 2011

《 PTU 》 之 苦 (轉載)

警方機動部隊星期日晚上在中區清場與示威者糾纏時,有人跌下警槍,由於沒有主動申報,要面對高層調查。事件縮影了前警員,在面對市民及上司雙重壓力夾擊的困境。

  本港擁有世界一流的警隊,吸引不少海外執法機構前來取經,當中俗稱「藍帽子」、英文簡稱PTU的機動部隊,是一個「示範單位」,還成為非常受觀眾歡迎的電影素材。以《PTU》(機動部隊)為名的影片至今拍了六集,第一集其中一條主,正圍繞跌槍和失槍事件。

  片中失槍的是一名反黑組警長,機動部隊同僚同意暫不舉報,讓他有一晚時間找回警槍,從中牽引出連番轉折,最後釀成槍戰高潮。警長戲劇性尋回失槍,比他高級的重案組女督察則在緊張關頭跌槍,失槍

事件看來得以矇混過關,不致令這位警長的人事檔案蓋上「黑豬」。

上報與否 皆難全身而退

  現實中的跌槍警員,卻沒有這麼幸運。他迅速拾回警槍而沒有上報,卻因傳媒拍下相片欲蓋彌彰。時光若可倒流,他陷入一個難以全身而退的困境:如果依從警例上報,可能擔心影響仕途;姑且一賭無人知曉不上報,最後被揭發時,對自己仕途的損害可能更大。

  《PTU》受歡迎一拍多集,主要因為表達的警員困境相當貼近現實。在電影第三集《警例》中,兩個機動部隊成員,一個因老實申報自己負資產欠債纍纍而遭調去文職,一個被投訴毆打積犯接受內部調查,背景反映了警方保持一流警隊的嚴格要求,以及社會上人權意識高漲,對前警員造成夾心人的壓力。

這種夾心人壓力,具體反映在警方當晚清場所面對的處境,包括面對衝擊,有沒有事前警告?有沒有過度使用武力?

  據警方統計,本港每年示威約五千宗,平均每天有十多宗,雖然絕大部分都相安無事,部分卻有衝撞,甚至要警員把示威者抬離現場。

  主辦單位 可否幫一幫手

  在尊重言論集會自由、盡量避免傷害示威者的前提下,警員基本做到「罵不還口」。清場出動四名警員抬走一名示威者,比起外國兩人拖走一人,任由示威者雙腳拖地,甚至揮動警棍及出動水砲驅散,本港警方以人牆維持現場秩序,大大提高了執法難度,今次跌槍意外,就是在這種混亂場面中發生。

  在社會嚴格的要求下,警員在執行任務時,面對愈來愈大的壓力。本港需要一支一流的警隊,怎樣在警權和人權間維持平衡,是當局和社會應該關注的問題。另一方面,本港尊重示威集會的權利,任何人組織集會,只需獲得警方「不反對」而毋須批准;然而,主辦示威的單位有責任維持示威秩序,包括不會對參加者和公眾造成滋擾和危險,但日前發生抗議人士衝出馬路、堵塞交通和任由八歲小童留在衝突現場,都引起極大爭議,如何能夠改善保安糾察,主辦單位又應否多盡一點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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