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9月 28, 2008

退縮的理由

你跟他真的有不少共同點。職業、外型、興趣,甚至姓氏都一樣。

所以,我才會怕。
怕你即使會拖住我手,跟我親吻,但都不是因為愛我。
怕你會講:一星期見一次面是太多了。
怕你跟我說,你喜歡我比好朋友多一點,但又未到達女朋友的地步。

雖然我很喜歡你,但這喜歡不足以讓我勇敢地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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