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9月 13, 2008

觸電後記

開始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逃過了那一次電擊。

事發兩天過後,我才向老鬼「報告」這次事件。然後連續數天跟他談論此事。一如所料,他叫我考慮跟這個男人來往看看。他說我之所以會感到對方放電,全因我自己過電之緣故。聽來也不無道理。但會不會這一切都只是一場美麗的誤會?只要打個大呵欠,然後再定眼望著對方,誰也可以做出「電眼」的效果(雖然當天沒發現他在打呵欠)。

跟他談論的過程中,我發現他正代表我心裡的一把微弱聲音。我知道自己心裡面有一部份也正如老鬼一樣,想去嘗試。但我更強烈地意識到當中的問題所在。跟老鬼談論,就像跟自己心中的那一部份談論一樣。目的不是說服老鬼,而是要說服自己(嗯,好一個精神分裂的雙魚特質)。不過,我相信每個人在不同的情況底下,都會遇上這類思想鬥爭。猶其是犯罪的時候。「究竟偷還是不偷呢?」,「究竟做還是不做呢?」,諸如此類。不過,這類思想鬥爭大多數都會在短時間內作出決定。所以,人們許多時都不會為意。 其實,細心想一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的話,我現在考慮的都是偷與不偷的問題。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