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沒有為喝的酒或晚飯付過一分一毫。那時跟他約定過,下次我會請他吃晚飯的。大概是因為做了這樣的約定,所以起初一直都沒有什麼感覺。只是,日子一天一天的過,約定的事變得遙遙無期,反而開始感到過意不去。
如果是老友的話,一定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但我總覺得這樣太過厚顏無恥。或者你會說,既然良心過意不去,就隨便還他一餐好了。但是先前兩次邀約都被拒絕了,說真的,我沒勇氣再開口問第三次了。
老鬼要是知道我這樣畏首畏尾,拉拉扯扯似的,一定又會被他責罵。
* * * *
我想我跟他鬧得最不愉快的時候,就是他跟女友分手的時候吧。他只顧著自己的悲傷,完全忽視了跟我之間的約定。那時候對他是既同情,又是憎恨。即使為他的景況感到難過,但還是沒法子原諒他漠視我的感受。事情的轉機還是要我迫他說,他沒打算展開一段新的關係。
自從那時候開始,我一直都在問自己對他到底有什麼樣的期待呢?真的如他所想,希望他變成自己的男朋友?
可惜的是,直至目前為止,我還未找到答案。總覺得自己心裡面所想的,跟自己的行為有一段落差。雖然有想要多依賴他的想法,但對於這個想法又感到膽怯;雖然總是想要讓他開心,但又無法原諒他曾經帶來的傷害。所以,到底我是比自己想像中還要喜歡他呢?還是我高估了自己喜歡他的這份感覺?
勉強要說的話,這是不是就是所謂的朋友以上,戀人未滿?
* * * *
他曾經說過,時時刻刻都在想著我。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不過,即使他現在還會說相同的話,我也不會再心裡面感到甜絲絲的,然後一個人在傻笑著吧。
雖然如此,我一直都把他放在心裡面,時時刻刻都在想著他。自己一個人時,如是;即使跟其他人約會時,也如是。儘管相對無言的時間越來越長,跟別人約會的時候,還是會想坐在身邊的人是他就好了。
現在坐下來細心想想,到底好在哪裡呢?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