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9月 13, 2005

謬論

一個人的行為是其思想的反映,而一切的思想都打從一個概念開始。每當我們去思考這個概念的時候,我們的答案都會加深那個概念的影響力,從而影響我們的行為。而每一次思考的答案都會影響我們下一次思考的答案。

舉例說,如果我對你有好感,然後每次當我去思考那些有關你的事情時,我都只會得到同一個答案。而這個答案即會加深我對你好感的程度。因為第一次的答案是「我對你有好感」,這會影響後來思考的答案。所以當我思考何以因為你無意的關懷而有所感動的時候,答案還是因為「我對你有好感」;所以當我思考自己何以因為被排除在外,而感到失落的時候,答案還是因為「我對你有好感」。思考情緒動搖的因由,頓時變成了加深自己對你有好感的憑證,又猶如自我的一種催眠。

所以,假若我還未能確定對你的這份感覺,那就不要多問原因。只有當我對這一切視而不見,對你的感覺仍舊漸漸加溫的時候,我就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真的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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