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月 22, 2009

補鑊之作

寫《Day time? Night time?》至尾聲時,心裡面嚮起一把聲音說:「又話今年要小說話,多做事?這樣回應人家的事,不怕招徠不滿?」。雖然聽到這樣的警告,但我還是把想說的話寫下來。

然後,我又想到從前跟他相處,也經常遇到這種狀況。雖然我很喜歡這位朋友,但那份感情絕對比不上我對他的愛。而即使我那麼愛他,也不至因此而放低自己想法,盲目附和。那麼,我又怎會盲目附和這個朋友?

事實上,老鬼為此念過我很多遍。他說男人都不會喜歡女人這樣反搏自己。但我還是改不了這個習性。或者我覺得一個人如果喜歡我,對方應該要包容我跟他有不一樣的想法。或者說,一個男人如果沒有包容異於自己見解的雅量,他不喜歡我也罷。

又從另一個方向想,我平常四時三十三分就放工,然後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才上床睡覺。放工之後,足足玩了六個小時。對於其他要七、八點才放工的人而言,如果照玩六個小時的話,搞到一、 二點才睡,其實一點都不出奇。難怪香港現在越來越多夜鬼。非夜鬼的我實在很難理解一眾夜鬼的生活常態。不知我這個解釋,是否可以為之前的說話作出一點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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