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7月 19, 2007

力爭五天工作

病房遲遲未實施五天工作,引來不同醫院的人作出內部投訴。高層總是以需要時間安排作為拖延的藉口,並強調同事並不會因為改為五天工作得到較多的利益。因為兩者的工作周時都是相同的。

然而這是真的嗎?

雖然兩者的工作周時同為每周四十四小時,但在申請假期時,就可以發現兩者之間的不公平處。五天工作的同事只需以五天有薪假期,即可以代替四十四小時;而五天半工作的同事即需要動用五天半的假期來代替同樣的四十四小時。試問這樣的安排,又怎麼可能是平等,怎麼可能教病房工作的同事不氣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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