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29, 2005

物極必反之行為篇

有一派的行為學說認為人們會從個人的行為推論出誘發行為的原因,繼而因為行為的結果及其歸因,影響個人將來對相同刺激的表現。

那麼是因為我對你太信任,所以出現這個行為,還是因為我對你的極度不信任,所以有這個行為的出現?

上堂時從沒想過兩個極端的思考模式,卻可以引發出相同的行為結果。而且要從行為推論出原因,其實不是一件易事。

1 則留言:

葉子 說...

你係度賣廣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