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2月 30, 2009

從老人院到醫院

昨晚看電視新聞報導,正好講到前些日子,一名五十歲的老人院護理主任因不滿院舍中一名患有老人痴呆症的婆婆兩度用手抓屎,所以在替婆婆更換尿片的時候,將婆婆沾有大便的手塞進其口內,迫她吃屎。另外,又因婆婆倒瀉湯而掌摑她。在驅押二十一天以後,昨天正式宣判。主控官指被告行為嚴重破壞誠信,缺德,並貶低長者尊嚴,加上被告的感化報告指她至今仍毫無悔意,所以予以重判。報導尾段訪問一名議員的看法。議員指出現今的護老院為了賺錢,將貨就價,多數聘請一些學歷較低的人士照顧老人,政府可考慮要求老人院加薪聘請一些學歷較高的人士負責護理工作,以解決虐老事件再度發生。

言下之意,似暗示知識的多寡與一個人的品行成為正比。但事實果真如此嗎?我倒是十分懷疑。觀乎工作間各同事的表現,我就完全看不到這兩者之間有任何關聯。亦正因為如此,才令如何改善香港醫療質素這問題變得複雜,並難以解答。因為護理質素的下降,不單單是因為缺乏人手。亦因為現今的醫護人員普遍缺乏同理心。年輕的一代入行,主要原因是向錢看。增加醫護人手,最終是不是真的可以減輕前線人員的工作壓力,繼而令病者可享受更多更專業的照顧?抑或是讓護理人員可以有空閒圍坐在護士站聊天?我想結果誰也不能保証。

若是真如該名議員所言,聘請學歷較高的人士可改善護理質素,那麼醫院管理局近年因聘請護士不足,改以聘請助理服務員來減輕護士們的工作壓力,會不會是一種背道而馳的政策?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