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23, 2008

獨立

我在想,一個人越是獨立,他對抗孤獨的能力應該也越高。

因此,我想成為一個獨立的人。

不被任何人需要,也不需要任何人。

這樣的生活方式,會不會更簡單輕易一點?

久別重逢

不知不覺事件已發生了五年。五年的時間彷彿把一切都沖刷掉。那時候的愛慕,那時候的傷痛,好像不曾存在於這個世界之上。能有這樣的結局,也可以說是一件好事。

如果花五年時間,你也會像他一樣,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那麼,我會靜靜地等待時間的流逝,等待你回來的一天。

星期一, 1月 14, 2008

最痛

最痛是,
你很喜歡吃,卻因病而不能以口進食,只可憑胃喉補充每日所需的營養;
你很喜歡看書,但是視力越來越差,什麼都看不見;
你很喜歡周遊列國,不過年紀漸長,失去行動能力,只可以困在方寸之地;
你很喜歡他,可惜他不在你身邊。

父債子償

老醫生今天跟我們分享了一則新聞。話說美國近日有一宗有關醫療事務的栽決,上訴人的父親於五十年前患上癌症,以病人私隱為由,拒絕向家人透露,其外科主治醫生亦尊重病人決定,沒有向其家屬透露他患上癌症的事實。後來患者長辭,其兒子亦不幸患上同類的癌症。不知何解,兒子發現父親當年患癌之事,於是上告法院,控告當年的主治醫生沒有透露其父親的病情,以致他延誤就醫。不過,當年的主治醫生亦早已與世長辭,所以上訴人改為控告該醫生之兒子。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院判上訴人得席,被告人需要向上訴人作出賠償。

大多數追求人權的香港人士,都以美國為榜樣,爭取香港人具有相等的人權。然而,父債子償,到底是建基於何等法則之上?所謂民主,是每個人都具有相同的權利。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被同等的對待?至少,在這宗案件之中,就已經明顯有別。事實上,個人的權益在不同的情況上都會有互相衝突的情況發生。

香港的醫院管理局亦有相同的保障病人私隱的指引,讓各員工跟隨。更有病人權益的人士為病者及家屬爭取最大的病人權益(當然,既是病人權益中心,他們只會問你有幾多益處,而不會宣揚病人及家屬要盡的義務)。試想想,若有人患上愛滋病,要是他拒絕向其伴侶透露,而繼續保持與其伴侶有性接觸。他朝一日,其伴侶亦患上這不治之症,大概可考慮引用這西方案例,向醫管局進行索償。不過,控訴還是得趁早。要是這成為一個潮流,儘管有政府捧腰,醫管局恐怕亦難逃破產的厄運。

星期三, 1月 09, 2008

禱告

是不是每段愛情都只能活一次,
所以我們不可以再重來?
到底是什麼讓這感覺持續?
如果你必然在我的生命中消失,
我祈求上主將心裡的悸動帶走,
不要回憶,不再思念,
叫我相信,
我已經永永遠遠地失去你,
阿門。

只要信,不要問


因為電影《魔間傳奇》,跟朋友談到信仰,然後讓我思考了一些。

朋友說,要是真有上帝的話,電影中的男主角真的很可憐。因為上帝好像為了要他專心研究,而讓他親眼目睹他的妻子及女兒的死。電影中,男主角初時抗拒,及後想到女兒臨終前的說話,所以賭上一切,把研究成果交給遠方而來的人,他自己則跟受感染的人同歸於盡。

要是你是男主角,你會接受上帝這樣的安排嗎?你還會相信上帝的存在嗎?
記得自己所唸的中學,也是教會辦的學校。每天早上上課之前,全體學生都會聚在一起祈禱。祈求上帝的眷顧。但每當事與願違的時候,老師們又會說這是上帝給予我們的試煉等理由,去解釋上帝為何沒有回應我們的禱告。
但這是真的麼?他們所詮釋的,真的是上帝的想法麼?每當我想到教會從前是如何迫害魔女,現在又時常聽到神職人員性騷擾少年的事件,我就忍不住去懷疑。
信心是信仰中不可或缺的原素。信仰時常都強調人們只要信,不要問。在你開始質疑的一刻,你的信心就已經開始動搖了。當你開始質疑的時候,著眼點總會放在事情負面的一邊。所謂信仰,是對某種主張、主意或神的旨意的信服和尊崇,並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信仰是對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等的選擇和持有。所以,「只要信,不要問」這種態度不單單應用在宗教上,亦適用於生活的其他事務上。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亦不妨應用這套思維。少看情人的缺點,只要信,不要問,感情自然有增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