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1月 10, 2007

上癮

一直都知自己很容易上癮 。迷上的可以是一個行為,一件事物,甚至是一個人。無論迷上的是什麼,對生活都會帶來沖擊。迷上一個行為或者一件事情總比迷上一個人好。因為死物很少會帶來傷痛,而且迷上的時候,亦不比迷上一個人所需要那麼多精力。

只是每次發現自己迷上了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想抽身已經不再可能。唯有等待時間將那份熱情蒸發掉。可是,時間的長度又從來不由我來控制。當時間發揮效用以後,從前迷戀上的日子就會變得好像不曾存在一樣。

P.S.
即使為時已晚,我還是希望盡快的將你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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