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月 28, 2004

寫作

剛開始看但丁的<神曲>。當看他描述那曾迫害他的腓力普.亞岡提在冥河裡受苦的情形時,心裡想,但丁死後真的能到天國去嗎?他會這樣寫,大概是因為在現實中,不能對腓力普作什麼報復吧!

<Something's Gotta Give>故事中的Diane Keaton也是把那個她以為拋棄了她的Jack Nicholson寫成一個小丑,最後甚至以死亡作收場。

或許無論是古今中外的寫作人,都會有這樣的「辟好」吧!

不能在現實中對你作出任何報復,唯有在紙張上宣發滿肚子的牢騷與委屈,誓要把對方置諸死地,甚至是死無全屍,又或是要對方生不如死,方才善罷干休。最可怖的是,隨著讀者們一次又一次的閱讀,故事中人的死亡或痛苦,將一次又一次的重複上演,並輾轉流傳至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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