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到旺角找一套漫畫,或者是因為出版已經有幾年了,又不是熱門的漫畫,所以走了好幾間都找不到。後來跟好友提起,她在九龍灣幫我找齊了。星期一捧著那一套漫畫,心裡面感到很滿足。而這一份滿足感讓我想起了當我得到我第一套漫畫。
我第一套擁有的漫畫是由他送贈的。即使隔了十年,我還是很驚訝他會記得我喜歡那套漫畫。因為我只是在電話閒聊時跟他提過一次而矣。沒想過他會記得之餘,更沒想到他會為我買下來。每次想到像他這樣高高大大,笨笨拙拙的男生,走去買一套少女漫畫,我就禁不住想笑。因為那套漫畫也是頗冷門的,他應該也花了一點時間尋找吧!儘管事隔十年,人已變了,但那一份感動從來都沒有改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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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學時開始,已經喜歡看漫畫。曾經花十幾個時間拿著漫畫不放,像在跑馬拉松似的。也曾經感到厭倦,停了好幾年沒看。但是對於我這種凡事三分鐘熱度的人而言,能把一樣興趣維持這麼多年,實在並不容易。
從前別人問我興趣是什麼的時候,我總是不知道要答他什麼。不過以後若再遇上,我相信我會答他說:我喜歡看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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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漫畫家有個壞習慣,就是當作品受到注目的時候,故事的情節就開始繞圈子。故事的集數一集一集地增加,然而故事的發展即近乎於原地踏步。稍有良心的人,會把故事情節大概拉長四至五集。沒良心的人,即會把故事拉長幾近一倍。原本十數集完的故事,發展至三十幾集才稍見跡象結束。事實上,這對於讀者而言,實在是一大折磨。正因如此,對那些能夠依自己的意願,在預定的時候結束故事的漫畫家,實在是非常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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