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7月 10, 2006

聖經故事

今天偶然看到朋友對以下一段聖經故事的分享: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喫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喫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  
(路加福音十五:11-32)

看完這個故事時,想起了他們,想起了從前自己的崗位。我就像這大兒子一樣,覺得父親很不公平吧!自己規規矩矩的渡日,得到的卻不及那個小兒子。所以,心中的怒氣也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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